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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脂藥能長期吃嗎

降脂藥物治療開始後4~8周復查血脂及轉氨酶(AST、ALT)和CK,如能達到目標值,逐步改為每6~12個月復查1次。如開始治療3~6個月復查血脂仍未達到目標值,則應調整劑量或藥物種類,或聯合藥物治療,再經4~8周後復查。達到目標之後延長為每6~12個月復查1次。在降脂藥物治療時,必須監測不良反應,主要是定期檢測肝功能和血肌酸激酶。如轉氨酶(AST/ALT)超過3倍ULN(正常上限),應暫停給藥。停藥後仍需每周復查肝功能,直至恢復正常。在用藥過程中應詢問患者有無肌痛、肌壓痛、肌無力、乏力和發熱等癥狀,血CK升高超過5倍ULN應停藥。用藥期間如有其他可能引起肌溶的急性或嚴重情況,如敗血癥、創傷、大手術、低血壓和抽搐等,應暫停給藥。調脂藥壹般都需長期服用,大部分患者需要終生服用。兒童應用調脂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證據尚不足,目前主要提倡飲食和健康生活方式。但對於很少見的純合子型的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且伴有皮膚黃瘤等明顯動脈粥樣硬化的兒童,也可以慎重使用安全有效的調脂藥物,預防其早發的動脈硬化疾病。他汀類藥物是最重要、最顯著的對抗動脈粥樣硬化的藥物,能夠明顯降低冠心病及其腦卒中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大約1/3~1/2),以及明顯改善預後,故冠心病患者要堅定不移地用好他汀類藥物治療。即使患者各項血脂水平“不高”,醫生也常常會根據動脈粥樣硬化和冠心病的病情適當給予患者他汀類藥物,以使其從中長期獲益。大多數人對調脂藥的耐受性很好,不良反應發生率很少,若有也很輕且短暫,停藥後可消失,不能因怕存在不良反應而失去了應用調脂藥對患者的益處。當然,用藥期間還應定期監測不良反應。調脂藥使少數患者轉氨酶壹過性輕度增高(<3倍ULN),並不代表對肝功能的損害,不必過分擔心,其原因可能為影響了某些轉氨酶代謝的中間環節。但是,如果轉氨酶顯著升高(>3倍ULN)並伴隨膽紅素顯著升高,要註意及時停藥評估,可適當保肝治療。慢性肝病和嚴重痛風是使用煙酸類降脂藥的禁忌證。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均不宜服用。伴有潰瘍病、糖尿病、肝功能不全及高尿酸血癥的患者應慎用煙酸,但糖尿病患者可用阿昔莫司。長期服用非諾貝特者,應定期監測肝、腎功能和肌酸激酶,若有明顯異常應及時減少服藥劑量或停藥。肝腎功能不良者、孕婦、哺乳期婦女及有生育可能的婦女、兒童忌用。同時服用抗凝藥者應註意其劑量的調整。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苯紮貝特,劑量宜小。長期服用者應定期復查肝、腎功能及CK活性,有明顯異常時及時減少服藥劑量或停藥。長期服用吉非貝齊者,應定期復查肝、腎功能及CK活性,如有明顯異常應及時減少服藥劑量或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