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采挖野生鎖陽500克以上的,構成盜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采挖野生鎖陽1噸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國家對野生植物的保護措施:
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國家或者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類型以外的其他區域建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保護點或者設立保護標誌;
2、組織野生植物資源調查,建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檔案,為確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和保護方案提供依據;
3、建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監測系統,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動態監測;
4.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業環境監測機構負責監測、監測本轄區內環境質量變化對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生長的影響,並及時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監測情況;
5、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及其生長環境造成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並報告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綜上,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銷售珍貴樹木中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產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其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銷售珍貴樹木中的其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及其產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