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
2、衛生經營許可證;
3、排汙許可證;
4、消防安全許可證;
5、稅務登記證。
辦證件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4份,若非本地人還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4份;
2、半寸標準彩色近照8張;
3、工商執照申請書1份;
4、租房協議復印件2份。
個體戶營業執照申請流程:
1、憑個人身份證到工商分局申請領取《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表》或《私營企業申請開業登記註冊書》(以下簡稱“申請表“),壹式二份及其他有關表格;
2、按要求逐項填寫‘申請表‘及需要填報的有關表格,到戶口所在的管理區加意見(註明計劃生育情況),並根據所填報的經營項目到有關部門審批或辦理有關“許可證”;
3、將填好的申請表及有關表格,個人身份證及已辦好的‘許可證‘交回工商分局個體私營經濟股審查;
4、市內外鎮人員辦理營業執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所)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及有關表格,填好後到原籍管理區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簽署意見;
5、市外人員辦理營業執照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
6、從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條例》規定在三十天內,力爭在十天內作出審查決定。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核準登記的,將原因向申請人說明。營業執照由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領取。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