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9條)
保健食品:適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必須滿足四個要求:壹是經過必要的動物或人的功能試驗,證明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功能;二是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第三,配方的成分和用量必須有科學依據,功能成分明確;第四,標簽、說明書、廣告不得宣傳療效。(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區別二:原料不同。
普通食品:使用的原料必須是安全的。
保健食品:要求所用原料在本品使用範圍內(安全毒理學試驗)是安全的,藥物原料需經過藥理、毒理學和臨床綜合評價後才能鑒別。
區別三:管理不同。
普通食品:由區衛生局、技術監督局管理。
保健食品: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生產過程。
區別四:標簽管理和命名不同。
普通食品:請參照GB7718和食品標簽管理規定。
保健食品:參照《保健食品命名規定》和《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
區別五:標簽管理和命名不同。
普通食品:請參照GB7718和食品標簽管理規定。
保健食品:參照《保健食品命名規定》和《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
區別六:申報程序不同。
普通食品:企業標準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備案後,可以增加食品衛生許可的範圍。
保健食品:需要向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批準後,需要增加衛生許可證的範圍。
區別七:食品衛生許可的受理部門不同。
普通食品:壹般可以在衛生監督所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
保健食品:從藥監部門取得,在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同時進行保健食品的GMP審核,也就是說食品衛生許可證上標註符合保健食品的G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