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必備要求:
參加條件:
申請人與雅芳公司簽訂《雅芳產品專賣經營合同》(2006年版)
申請人資格要求:
1、 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2、 有能力及願意按照雅芳公司的要求裝修店鋪及配置店內各項設施,並有4萬元以上流動資金來經營雅芳產品專賣店;
3、 有2年以上的銷售經驗;
4、 能領取可以合法銷售化妝品、服裝(包括內衣褲)、食品、保健食品、提供美容、美甲服務及培訓的營業執照;
5、 可領取可以合法銷售食品、保健食品及提供美容、美甲服務的衛生許可證;
6、 願簽訂並遵守《雅芳產品專賣經營合同》(2006年版)和《雅芳市場規範管理條例》;
7、 只銷售雅芳產品和提供指定的'授權服務';
8、 繳納壹定數目的保證金;
9、 店主或店長及至少壹名店員同時持有中級以上美容證書。
二、 選址要求:
==> 開店區域:
1. 空白區(沒有雅芳產品專賣店的區域);
2. 符合公司區域經營和區域管理的相關規定。
==> 具體選址:
1. 使用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壹樓臨街店鋪,並分為銷售區和美容服務區;銷售區面積必須大於15平方米;
2. 門頭招牌的寬度大於4米且門頭下的通透落地玻璃的寬度大於3米;
3. 銷售區不可有中心柱;
4. 周邊環境衛生、清潔、美觀,避免與雜貨店、食肆、機械修理店等為鄰。
5. 非節假日人流量(單邊)最少達每分鐘10人以上。
三、 裝修及設備要求
1. 設計及裝修須符合公司要求;
2. 須購買雅芳公司指定的家具、店內應配備的電腦及其軟件、掃描儀及票據打印機,並安裝使用雅芳產品專賣店管理系統(包括但不限於DRM和POS系統);
3. 銷售區供電量需大於6KW,且在美容區有上下水系統供美容服務用。
四、 租約房產要求
自有房產或自申請雅芳產品專賣店之日起有效期二年以上的合法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