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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了12分,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1。對違法記分達到12(含)的駕駛人,由交警大隊各中隊或機動車管理所開具《交通違法管理滿分通知書》。

2.拿著這個通知去安全教育學校學習。學習完成後,發放學習卡,參加考試(報名學習時必須攜帶,並拍攝近期壹寸彩色照片)。

3.交警大隊車管所將對已辦理考試手續的駕駛人進行考試。考試合格者,辦理賣分手續,領回駕照。如果駕照被扣在交警中隊,他們就拿著考試合格通知書去駕照被扣的交警中隊拿駕照。

具體流程如下:

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培訓,每天7天8小時。

培訓7天後,需要重新參加科目壹考試,考試內容與新駕考學員相同。只有通過考試後,妳才能駕駛車輛上路。首先,主動上交妳的駕照。窗口暫扣妳的駕駛證後,會給妳壹張學習通知書,按照上述地址和時間學習。

學習7天,可以拿回學習單,回到駕駛證辦理窗口,預約考試。憑準考證和費用收據,到科目壹考場等候考試。科目壹:計算機操作。提交後,開頭會給出考試成績。通過後,我會給妳壹張考試合格證明,妳可以憑這張證明拿回妳的駕照。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兩次達到12分或者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在車管所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許可駕駛種類的考試。第七十八條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車管所應當取消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