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雙匯集團控制體系薄弱。隨著企業集團規模的擴大、並購的發生、子公司的設立,企業集團的資產數量、人員數量、業務範圍迅速擴大,管理水平提高,管理難度加大。雙匯集團作為中國肉類行業的龍頭,各種制度很多,但還是有這樣的低級錯誤,所以我們不得不把重點放在制度執行的有效性上,對其執行效果打壹個大大的問號。內部控制系統建立後,需要不斷的維護、反饋和定期的評估和修正。壹個沒有執行效果的內部控制系統是壹個失敗的系統。
(3)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由哪個部門負責監管,權責不清。特別是對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監管存在重大疏漏。沒有相關制度約束子公司的銷售行為,或者有但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和監督。
(4)、是驗收不規範、不嚴。濟源雙匯的買家明知是問題豬,還是采購。原材料采購如此重要,沒有人員對采購員進行監督,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不到位。
(5)對員工的選擇不仔細,缺乏必要的評估和監督。購買者在明知使用瘦肉精的情況下仍然選擇購買,在接受暗訪的時候把自己的卑劣行為解釋清楚,拿國家法律和人民健康當兒戲。具有這種職業道德水平的員工能夠進入雙匯集團,充分暴露出雙匯集團只求擴張而忽視安全發展道路,對重要崗位和關鍵員工的篩選選拔要麽不系統,要麽形同虛設。
(6)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形同虛設。作為雙匯在產品質量上的執行標準,“十八檢十八放心”並沒有執行,至少沒有完全執行。檢驗只是為了驗證產品是否安全,優秀的產品質量是檢驗不出來的。因此,我們必須從根源上重視質量控制體系的建設,以避免這壹災難性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