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
2、經營許可證;
3、衛生許可證;
4、入職的工作人員要有健康癥;
5、護士證;
6、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表。
申辦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需註意什麽
1、申請人到縣政務服務中心衛計局窗口咨詢,領取行政許可申請表和資料;
2、申請人應認真查對所帶材料是否符合本要求,對該要求認為有不清楚之處請向首問責任人咨詢;
3、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為復印件時,應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文字說明,並加蓋印章或簽名、蓋手印,同時提供原件核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第十四條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育齡婦女和孕產婦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
孕產期保健服務包括下列內容:
(壹)母嬰保健指導:對孕育健康後代以及嚴重遺傳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發病原因、治療和預防方法提供醫學意見;
(二)孕婦、產婦保健:為孕婦、產婦提供衛生、營養、心理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以及產前定期檢查等醫療保健服務;
(三)胎兒保健:為胎兒生長發育進行監護,提供咨詢和醫學指導;
(四)新生兒保健:為新生兒生長發育、哺乳和護理提供醫療保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