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分4個等級
致癌物是指能誘發人患癌的“壞物質”,它的範疇包括任何能增加人類患癌風險的化學、物理物質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年,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開始了確定致癌物的工作,並於每年發布更新致癌因素的信息,最終,將致癌物分為了4個等級,其中不少與食物相關。
1級
煙草、酒精飲料、黃曲黴素、檳榔、中式鹹魚等明確有致癌作用的致癌物。
大家生活中可能覺得吸煙喝酒沒有大礙,但是日積月累就可能成為癌癥的“元兇”。
黃曲黴素則主要存在於黴變的堅果、大米和玉米等,吃這些食物時壹定要註意清洗和儲存得當。
另外,如果飲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過壹兩,女性不要超過0.5兩。
2級
丙烯酰胺、鉛、4-甲基咪唑等可能性較高的致癌物質。
這類物質在動物實驗已證實有明確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證據還比較有限。
生活中如果經常采用高溫油炸、高溫油煙烹制食物,接觸到丙烯酰胺的機會就比較大,應盡量避免。(還有壹類是2B級致癌物,指的是可能性較低的致癌物質,其可能性在動物和人群的證據都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