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浸入冷水中,在水中放半杯料酒。壹般泡十五分鐘左右。
3.再把肉洗幹凈,放進燉鍋裏。水應該浸沒肉,並上升超過兩英寸。把火調到最大,水裏加料酒,加半勺醋。放醋可以讓肉蓬松,更容易燒脆,幹山楂更好。大概過了五六分鐘,水就開了,繼續煮五六分鐘,把漂浮的雜質去掉。大火煮開半小時左右,可以用小火。火的大小以水面不沸騰為準。至少要燉壹個小時。燉的時間越長越好吃。不要急著燒,肉要用筷子夾熟,然後放在鐵鍋裏,開蓋煮。這時候就要放醬油了。醬油放的太早,肉碰到鹽就燒不脆,放的太晚。只有外面的肉是染色的,不能吃(醬油最好,因為上色好,不會太鹹)。火比剛才煨的時候大壹點,但不需要特別大,因為現在肉已經爛了,火太大就會把肉煮爛。這樣再煮半個小時,鍋裏的水就差不多了。這時候放糖,敢放,舍得放。大概壹斤肉就是壹兩糖(最好用冰糖,甜度高,口感純正,透明度高)。冰糖大,要提前打碎。加糖的時候,開大火。加糖後湯汁會逐漸變濃,可以輕輕翻動肉塊。加了糖之後,水很快就幹了,所以不要留到湯變得更濃更有光澤的時候,就煮好了(湯不需要燒得太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