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和漢族壹樣,都是中國的壹部分,中國的法律明確規定回族和漢族可以結婚。
婚姻關系的建立具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
(1)婚姻的主題是男女。
(2)婚姻是壹種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即沒有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婚姻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這種已經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關系。
擴展數據:
回族是我國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總人口為981,680人(2000年不含臺灣省省),分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寧夏回族自治區是主要聚居區,回族人口186.25萬人,占全國回族總人口的18.9%。
其他回族人口超過20萬的地區有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雲南、甘肅、新疆。從東、中、西三大區域看,西部地區回族人口最多,占總人口的60.75%。其次是東部地區,中部地區最少。
回族主要分布在黃河流域北部省份,南部回族人口相對較少。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在56個民族中,回族的人口分布離散度僅次於漢族和高山族,說明回族是我國分布最廣的民族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