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時候丫鬟她們是主人的私人物品,所以陪嫁丫頭是像貨物壹樣是可以被轉賣的,並且陪嫁丫頭算是女方的陪嫁的物品的壹種,也是女方的私有財產。
所以古代的時候陪嫁丫頭他們是女主人當做心腹來培養的,因為他們的生死契約就在女主人的手裏邊。在必要的時候,女主人會將他們的陪嫁丫頭提拔為通房丫頭。換句話來說,古代的陪嫁丫頭其實就是古代的女人們出嫁的時候,娘家給他們的壹種幫助,幫助他們在婆家能夠站穩腳的壹種私人財產。
像如果是女主人她沒法生孩子,那麽她就會讓自己的陪嫁丫頭變成通房的丫頭,那這樣子的話讓自己的通房丫頭生了孩子再抱養過來,從而鞏固自己正妻的地位。但是古代的女人壹般是不會讓陪嫁的丫頭作為通房丫頭的,因為古代的丫頭,她做通房丫頭的話,那麽就會分掉女主人的恩寵,那這樣子對於女主人是特別不利的,所以在古代的時候於主任他們很少會提拔陪嫁丫頭作為同房丫頭,多數的時候都是將陪嫁丫頭當成心腹培養。
因為哪怕是後邊買的丫頭,他們都不會特別的當做心腹培養,因為賣身契不在他們的手裏面,而且待的時間也沒那麽長,所以是很少會將後邊買的丫頭作為心腹培養,也有但是會比較少,因為他們在壹起的時間,沒有陪嫁丫頭那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