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手指是漢語詞匯,拼音是r m 4 n zh ǐ。它指的是人們分享他們不應得的利益,也指的是插手某事。比喻分利。更多的是指取非盈利點。
《左傳》:楚人向鄭獻禮。子宋(子貢)和兒子壹家會見面,子貢食指壹動給兒子壹家看,說,我有壹天這樣做,就嘗嘗那怪味。還有吃博士,叫兒子大方。子貢壹怒之下,把丁弄到手,嘗了嘗。這是指把手指伸進三腳架的湯中,然後用作典故,壹般指品嘗某種食物,也指分享利益。也比喻參與做某件事,如朱自清《背影序》:至於戲劇,我壹直不敢染指。我寫過很多散文。
伸出手指造句子
1,夏虹的眼淚被提煉成了壹種與五千年文明同在永不滅的鬼靈,猶如在磅礴的吼聲中拔筋骨。
2.雷諾:裏克,這家夜總會出售過許多出境簽證,但我們知道妳從未拿到過。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允許妳繼續妳的生意。
3.妳是能決定辦公室人事結構的人,所以不要染指人事結構表上名字在妳下面的那些人。
4.如果壹個男人和他兒子的女朋友訂婚了,而他的兒子已經和她發生了性關系,但是他的父親得到了她,在被逮捕後,他會被捆綁起來扔進水裏淹死。
5.周日,我暴跳如雷,費了好大勁,差點砸到了我用生命換來的獎杯上。這群邪惡的動物也敢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