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企業承擔全額夥食費用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2.如果部分餐費由職工負擔,首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3.企業將扣除的餐費轉交食堂時:
借:其他應付款——食堂
貸:銀行存款
4.食堂收到的夥食費用計入"夥食收入",日常支出作為"夥食成本"。記賬時遵循內部食堂的相同規則。
對於企業來說,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還包括其他方面,如計入產品成本、勞務成本、在建工程成本,或者計入當期損益,具體取決於職工服務的受益對象。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則基於工資總額的相應比例,遵循相關準則。如果因勞動合同解除產生的補償,需滿足特定條件並確認為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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