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成立於201110。是福建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全省教育招生考試法規草案,參與制定相關招生考試政策,編制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招生、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
考試院的職責和任務: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為教育部制定教育評價和教育考試招生政策提供咨詢、支持和服務。
2.參與教育部有關高考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承擔相關日常工作。
3.承擔教育部授權的教育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相關指導工作。
4.開展教育考試評價理論研究,構建教育考試評價體系。
5、面向學生、學校和社會開展多元考試評價服務。
6、對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展考試業務指導、培訓和評估。
7.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或承辦面向社會的教育考試。
8.承辦教育部批準的全國中外合作辦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