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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人物“皮皮魯”被用作餐廳的名字。任何在“皮皮魯西餐”(或其他以鄭童話命名的餐廳)就餐的人,都與鄭無關。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惡意侵犯知識。
童話人物“皮皮魯”被用作餐廳的名字。任何在“皮皮魯西餐”(或其他以鄭童話命名的餐廳)就餐的人,都與鄭無關。最高人民法院規定,鄭惡意侵犯知識與無關。讀者不斷向鄭詢問鄭是否經營過餐飲業“皮皮魯西餐”。鄭聲明如下:鄭從未經營過餐飲行業,也未授權任何人使用鄭的產品。
皮皮魯的西餐與鄭無關。
童話人物“皮皮魯”被用作餐廳的名字。任何在“皮皮魯西餐”(或其他以鄭童話命名的餐廳)就餐的人,都與鄭無關。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惡意侵犯知識。
讀者不斷向鄭詢問鄭是否經營過餐飲業“皮皮魯西餐”。鄭對陳述如下:
鄭從未經營過餐飲業務,也沒有授權任何人使用鄭筆下的童話人物“皮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