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局規定,旅客攜帶的液態物品,以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攜帶。對於容積超過100 ml的容器,即使容器沒有裝滿液體,也不允許隨身攜帶,要托運。
對於小容積液體容器較多的旅客,可以全部寬松地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可以重新密封。塑料袋應完全密封,並在安全檢查站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在離境隔離區購買的液體物品可以帶上飛機,不僅是洗發水、沐浴露、飲料,還有睫毛膏、唇彩、面霜等物品,也需要按規定辦理。
限制隨身攜帶的液體物品種類介紹
1,液體飲料:如礦泉水、茶、碳酸飲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2、洗漱用品:如牙膏、洗發水、沐浴露、乳液、剃須泡沫;
3.凝膠類產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4.藥物:如滴眼液、口服液或外用液、噴霧劑等。
5.流質食品:甜面醬、瓶裝罐頭等。
6.氣溶膠:噴霧液體。
以上內容請參考廣西新聞網-乘客帶老幹媽登機被攔,辣醬裏的油要查。
以上內容參考民航局-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