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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手吃羊肉

處理羊肉,即選擇肥嫩的羊肉,就地宰殺,去皮入鍋,加調料煮熟。操作簡單活潑,只加壹把鹽(有的不加鹽,吃的時候蘸鹽),火候剛剛好,血很快消失,肉熟而不硬,吃起來鮮嫩,非常好吃。因為用幹凈的手吃肉後,壹手拿著肉,壹手拿著刀,在羊的骨頭上切、挖、挑、切肉,所以得名“手抓肉”。

其實內蒙最正統的手抓肉是不用調料做的。就著調料吃,調料比較簡單。

就是把開水燒開直接把帶骨頭的羊肉放鍋裏,然後粘上用芝麻醬腌制的韭菜花爛奶。

這種羊肉味道純正,香味濃郁。也可能是本地香料比較少。

但如果不吃純蒙古羊肉,可能會有壹些羊肉。

所以炒菜的時候可以少放鹽,姜片,花椒大料,呼倫貝爾最近就是這麽做的。吃起來有點五香,也不是很油膩。

現在的調料很多,有香菜碎,蔥花,有時候還可以加點醋,促進消化。

還有,羊肉不要煮太久。味道又差又硬。常吃的當地居民或牧民用刀切開時,仍有血筋。我認為它可能是半熟的。那樣吃真的很好吃,但是妳並不總是吃。盡量不要這樣吃。容易拉肚子。最好與烈性酒和蒜瓣壹起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