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甜蜜素”可作為甜味劑使用,其應用範圍為:泡菜、調味醬、配制酒、糕點、餅幹、面包、冰淇淋、冰棍、飲料等。
其最大用量為0.65克/千克;蜜餞最大用量為1.0g/kg;陳皮、話梅、話梅、楊梅幹的最大用量為8.0g/kg。
擴展數據:
在國家標準中,對於飲料、罐頭、果凍等消費量較大的食品,每公斤食品甜蜜素限量為0.65克,遠談不上甜,還需要添加其他甜味劑或糖。而用量小的食品,如果脯、山楂片、蜜餞,每公斤允許使用8克,但需要的甜度太高,這個用量不夠。
換句話說,按照規定的標準,幾乎不可能達到甜度的要求。所以,如果配方不合理,或者操作有意無意違規,很有可能是“甜蜜素超標”。而糖精、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等更高效的甜味劑,在達到安全限量時相當於數百克蔗糖,很容易達到足夠的甜度,不需要“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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