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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花生仁的交易條件

出口花生仁的交易條件

、規格和質量要求

(1)花生仁規格:

大花生仁24/28、28/34、34/38、38/42(粒/盎司);

小花生仁25/35、35/40、40/50、50/60、60/70、70/80(粒/盎司)。

水分:9%(最高)

雜質:0.5%(最高)

不完善粒:4%(最高)

(2)花生果規格:

7/9、9/11、11/13、12/14(果/盎司)。

水分:10%(最高)

雜質:1%(最高)

不完善粒:5%(最高)

(3)脫皮生仁規格:

25/29、29/33、36/41、41/51(粒/盎司)

破半粒:15%(最高)

2、傳統出口大花生及小花生質量要求

(1)大花生。莢果普通型(即所謂的傳統果,國際市場稱弗吉尼亞型),果長,果型舒展美觀,果腰、果嘴明顯,網紋粗淺。籽仁長橢圓型或橢圓型,外種皮粉紅色,色澤鮮艷,無裂紋、無黑色暈斑,內種皮橙黃色。具有清香、甜脆口味。含油量適中,蛋白質含量高,油酸/亞油酸比率(O/L比率)1.4以上,耐貯藏性好。從加工角度要求果、仁整齊、飽滿,加工出成率高。

主要代表品種花17、魯花10號,農大818是高產、早熟的出口新品種,O/L比率高達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