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長,亦稱“宗子”。宗族內部的管理和各項事務的主持壹般都由族長擔綱。族長具有很大的宗法權力,小如家庭糾紛、婚喪喜慶;大如祭祖、祠廟管理等事務都要主持。他們所擁有的權力,便是族權。族民們為了自身或***同的利益,壹般都推舉族內德高望重的男姓長者為族長。
周 代地方基層官名。《儀禮·士喪禮》:“族長涖蔔,及宗人吉服立於門西、東面南上。” 鄭玄 註:“族長,有司掌族人親疏者也。
泛指壹族之尊長。《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長 嚴振先 領著合族壹班人來吊孝。”《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八回:“這裏的族長,就是妳大叔公,倡議要眾人分派;派到妳名下,要出壹百兩銀子。”
周 代地方基層單位“族”與“長”的並稱。《荀子·樂論》:“故樂在……鄉裏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梁啟雄?釋:“是百家為族,二百五十家為長也,與‘鄉’、‘裏’並言。”
族長亦稱“宗長”,是封建社會中家族的首領。通常由家族內輩分最高、年齡最大且有權勢的人擔任。族長總管全族事務,是族人***同行為規範、宗規族約的主持人和監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