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頻率單位有千赫(kHz)、兆赫(MHz)、千兆赫(GHz)等。
在攜帶信息的電信號中,有時有許多頻率成分;在頻率軸上標出所有這些分量的位置,並以功率或電壓表示每個分量的大小,這就是信號的“頻譜”。它所占據的頻率範圍稱為信號的頻帶範圍。
例如,在電話通信中,語音信號的頻率範圍是300 ~ 3400Hz;在調頻廣播中,聲音的頻率範圍是40 Hz ~ 15 kHz,電視廣播信號的頻率範圍是0 ~ 4.2 MHz。
對於聲音,人的聽覺範圍是20 Hz ~ 20Hz~20000Hz,低於這個範圍稱為次聲,高於這個範圍稱為超聲波。
在國際電信聯盟定義的無線電頻率劃分中:
超低頻(ULF): 3 ~ 30千赫。
低頻(LF): 30 ~ 300 kHz。
中頻(MF): 300 ~ 3000 kHz。
高頻(HF): 3 ~ 30 MHz。
甚高頻(VHF): 30 ~ 300 MHz。
超高頻:300 ~ 3000 MHz。
超高頻(SHF): 3 ~ 30 GHz。
極高頻率(EHF): 30 ~ 300赫茲。
百度百科-赫茲(國際單位制中的頻率單位)
百度百科-赫茲(物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