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時,對高度超出1米的主蔓,應在枝條成熟度良好,剪口粗度達1厘米處剪截;高度達1米左右的主蔓,應在枝條成熟良好,剪口粗度達0.8厘米處剪截;高度不足0.5米的主蔓,應在地面以上保留3~5個飽滿芽眼後剪截。主梢剪留後所有副梢全部剪去。然後壓倒封土保濕防凍防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