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反興奮劑條例》第三條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的體育運動,加強反興奮劑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堅持嚴格禁止、嚴格檢查、嚴肅處理的反興奮劑方針,禁止使用興奮劑。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體育運動參與者提供或者變相提供興奮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