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春意味著新的壹個輪回已開啟,乃萬物起始、壹切更生之義也。立春,二十四節氣之壹,又名立春節、正月節、歲節、歲旦等。立,是“開始”之意;春,代表著溫暖、生長。上古“鬥柄指向”法,以北鬥星鬥柄指向寅位時為立春。現行的“定氣法”劃分節氣,以太陽到達黃經315°時為立春。幹支紀元,以立春為歲首。
2、立春作為“二十四節氣”之壹,與立夏、立秋、立冬壹樣,反映著壹年四季的更替。立春,意味著萬物閉藏的冬季已過去,開始進入風和日暖、萬物生長的春季。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的氣候相差懸殊,“立”的具體氣候意義並不適用於全國各地,所對應的地域是位於北回歸線上的嶺南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