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加盟後沒有開店,沒有實際經營,如果時間不長,沒有使用加盟公司的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退加盟費;
這種情況壹般在“加盟冷靜期內”,加盟商有單方解除加盟合同的權利。
2、但是如果時間過長,即使沒有開店,例如加盟合同已經到期終止的情況下,壹般也不能退加盟費。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壹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