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被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和面積,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類型、數量和結構進行調查。
在征地範圍內,集體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書和有效證明材料到開展征地現狀調查的當地人民政府辦理征地前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登記的,以當地人民政府征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