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為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1)勞動合同的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各項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措施和制度、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和工作必要條件等規定。(四)勞動報酬這壹必備條款可以約定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