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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婚姻法如何處理小三?

法律分析:在小三沒有任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不會對小三進行治療。如果婚姻的壹方已經與小三取得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構成重婚罪,可以以重婚罪起訴小三,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八條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