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科目為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每科滿分分值為15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分為五類,即: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
其中,中小學教師類(D類)的《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細分為小學教師崗位、中學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的《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細分為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衛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