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較輕物品的質量時,我們通常用“克”;測量較重物品的質量時,單位通常是“千克”。
1kg = 1000g,1kg = 1kg,1kg = 2kg,1kg = 500g,
1公斤=10兩,1兩=50克。
估算壹件物品的重量,需要結合物品的大小、質地等因素。
擴展數據
現代的“金”根據當地的使用習慣有以下與公制的換算:
中國大陸1千克等於500克(g)。
港澳1 kg約為605(g)。
臺灣省1公斤等於600克(g)。
1噸= 1,000,000克(壹百萬克)
1千克(1千克)= 1,000克(1千克)
1千克= 500克(1克= 0.002千克)
1毫克= 0.001克(1克=1000毫克)
1微克= 0.00001微克(1微克=1000000微克)
1納克= 0.00000001克(1克= 10000000納克)
目前香港法律規定壹公斤等於百分之壹擔或十六兩,即604.82克(g)。
臺灣省市場常用表制:1 kg = 600g。但是金門和馬祖毗鄰福建省,所以不用臺灣金。所謂“斤”就是1斤= 5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