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資料《漢書·法制史》:權者:平衡、平等;力量,重量,平衡,所以讓力量和萬物平等;權、銖、二、金、鈞、石也,故謂事平,知輕重也。從黃鈴的重量出發,壹杯可盛1200粟,重12銖,其中兩為二(24銖為二),16兩為斤,30斤為鈞,四鈞為石。
論法歷:梁與陳毅古稱。在古代,齊稱壹斤為八斤。周瑜稱之為四梁,古稱四梁半。黃凱以三斤為壹斤的古稱,在大業中,是以復古為尺度的。
漢唐時壹石=120斤,壹斤=16兩,壹兩=24銖(宋代壹兩=10元),明清時沿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壹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