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夫妻“* * *同居”是指婚後男女雙方互相扶持,* * *承擔生活壓力,* * *創造持續穩定的美好生活狀態。主觀上,男女雙方都有長期共同生活的願望;客觀來說,男女可以互相扶持,* * *履行夫妻和家庭的義務,* * *承擔生活的壓力和風險,* * *創造和享受美好的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在以下幾個方面:(1)同壹住所;(2)夫妻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於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安慰;(3)夫妻互相幫助的義務;(4)夫妻共同承擔的其他家庭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