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最早出現在戰國文字中。在古代漢字中,寸由代表手的“有”和表示事物的“壹”組成。本義指從手掌到手腕壹寸長的部分,即“寸口”,引申指以寸口為度的長度單位。
“寸”起源於戰國時期,其字形是在“有”(手指)字的下方加壹短橫杠;意思是在距掌根壹寸的橈動脈處有壹個短十字表示這個部位,是中醫脈診的地方。
長度單位“寸”是古人根據這個距離確定的,也有人認為“寸”的長度只是中指關節的長度。小篆基本沿用戰國文字。中國傳統的長度單位是裏、張、尺、寸、潯、直、支、延、吉、軌、雉、毫米、裏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