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 蛙 非重點保護動物。非重點保護動物的馴養證和經營證由市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審核。
2、申請應具備的條件: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要的設備;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和技術;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種源、飼料來源有保證。
3、申請的具體流程:
(1、)首先要有壹定規模,壹般幾十只以上。
(2、)寫壹份《竹鼠養殖可行性分析報告》,報告的內容最好能包括:石 蛙 的簡單介紹,養殖環境,飼料保證,養殖技術保障、石 蛙 生成繁殖的階段介紹並附上相片說明......等等。
(3、)附上種源來源證明,這個包括種源養殖場的兩證復印件、銷售合同等。
(4、)除以上材料外,還要引種時石 蛙 的檢疫證、消毒證明、非疫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