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女職工將有80天產假。根據我國《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80天的獎勵假和15天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支付工資,不影響福利和考勤獎勵。《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法律客觀性: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
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3天的產假。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根據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有80天的帶薪假,男方享有15天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支付工資,不影響福利和考勤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