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各種豆類加工的豆制品。如:豆腐、豆漿、豆漿、豆腐幹等。這種豆制品是以大豆為原料,經過研磨、打漿、去苦、成型、發酵、幹燥等簡單工序制成的生品。,並按照農產品稅率13%征收增值稅。
(2)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糧食復制品。比如粉條、粉絲、粉條、刀削面、掛面、拉面(不包括方便面)、冷面、烤皮等。這種食品復制品以大米、綠豆、豌豆、蠶豆、玉米、紅薯、南瓜、紅薯、蓮藕等糧食作物為原料,通過研磨、打漿、加熱、成型、發酵、幹燥等簡單工藝,
(3)以糧食為原料,研磨成粉狀、片狀或顆粒狀的糧食加工品。如:澱粉、生粉、豆粉、豆片、豆餅、生燕麥片、生燕麥片、碎玉米粒等。這種糧食加工品是以大米、綠豆、豌豆、玉米、大麥、燕麥等糧食為原料,經過磨粉、制漿、發酵、幹燥等簡單工序制成的生產品。,並按照農產品稅率13%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