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是客觀的。
價值關系的每壹個環節都是客觀存在的,包括人的需要、用來滿足人的需要的對象以及滿足人的需要的過程和結果。
2.價值具有主觀性。
這是因為客觀事物的壹個屬性是否具有價值,取決於人的需求。同壹客體對不同主體的價值是不同的,具有主體的人格特征。
主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不是壹種自然的、現成的關系,也不是主體需要隨機滿足客體屬性的關系,而是在實踐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主客體之間的創造性關系。
3.價值有社會史。
這是因為價值關系的主體是社會歷史的,所以人的需要、實踐和滿足的形式都表現出社會歷史的特征。
4.價值是多維的。
任何層次的主體都表現為壹個整體,每個主體的價值關系都是多維的或綜合的,因為它的結構和規定性是復雜的、立體的、綜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