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教育廳學校後勤產業處(以下簡稱省後勤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轉發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食堂供餐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1 [2065438])強調,學校食堂場地設施按非經營性資產管理,各高校要加大學校食堂基本建設力度。食品價格的確定和調整必須經學校批準,不得擅自漲價。建立健全學生食堂成本調查和定期公示制度。成立由校長、教師、學生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的校餐委員會,全程參與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督管理,審核食堂飯菜價格;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學校主要負責人(法人)是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據了解,目前我省大部分高校食堂的經營模式主要是學校委托社會企業服務。無論是新辦企業,還是學校委托期滿後自然退出的企業,都要經過招投標程序,學校會嚴格按照規定擇優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