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建築結構的壹個組成部分,“露臺”原本是開放的。它有自己的保溫層和防水層。為什麽要裝「遮陽板」?誰安裝了這塊板?假裝的目的是什麽?是某車主想獨占使用?如果是這樣,就有理由不維護受損的財產。
2.“露臺”屬於建築物的公共部分(除非整棟樓只有壹戶人使用),不能轉為私人使用。露臺上的自然部分,如欄桿、雨水管、地面防水層、避雷帶等。,都歸財產管轄。如有自然損壞,屬於物業應維護的責任範圍;如果是壹家人擅自使用造成的損壞,物業應該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