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委會被投訴後,上級機關會根據投訴對居委會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義務,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機關做好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扣押、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