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大概還年輕,也就是19歲左右。早戀還不夠,但那時候我大概還不夠成熟,還沒愛上自己就愛上了他。當時我很難過。
所有他以前喜歡吃的菜,我都會盡力在網上搜菜譜做給她吃。可能第壹次吃的不好,他會吃完馬上吐出來,跟我說太難吃了,壹點都不會照顧我的感受。
而且有時候我晚上說我餓了,他可能在打遊戲,但是他不覺得餓,或者他不想起來和我壹起去吃飯,所以他會在我餓的時候叫我去睡覺,但是我睡著了就不餓了。我當時已經很生氣了。現在回想起來,我能和這樣的人在壹起三年,真的很佩服自己的勇氣。
而且,他還是那種婆婆。他媽媽總是事事為她著想,甚至還會買壹條內褲郵寄給他。我覺得壹個男人做到這壹點真的就夠了。
而且她媽媽每個月會給他1000元生活費,他的生活要花9000元。在他的遊戲裏,這樣的人慶幸我沒有壹直和他聯系,慶幸我嫁的人不是他,否則我肯定會後悔壹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