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護士資格考試科目:
護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專業實踐和實踐能力。專業實踐包括基礎護理、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兒科護理、產科護理五個方向。
二、護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內容:
1,專業實踐科目考試內容:運用護理工作相關知識有效、安全地完成護理工作的能力。考試內容涵蓋健康與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礎護理與技能、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床應用能力。
2.實踐能力科目考試內容:運用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護理任務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護理專業知識的臨床應用、健康教育等知識。
三、護士資格證的目的:
1,護士資格證是護士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相關護理活動的憑證。
2.只有取得護士資格證,經過註冊,才能取得執業資格證,然後在相應的醫療機構開展護理工作。
3.護士資格證的使用還是比較廣泛的,只有擁有護士資格證才能上崗執業,從而在各大醫療機構開展相關的醫療護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