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市有兩所監獄,分別是廈門監獄和翔安監獄,均屬福建省監獄管理局管轄。主要負責全省監獄、省警官學校、監獄中心醫院及其人民警察隊伍、工作人員和國有資產的垂直管理,組織和指導監獄依法履行國家刑罰執行機關的職責。
擴展數據:
廈門監獄的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依法懲罰和改造罪犯,依法教育和勞動,組織、領導、檢查和監督全省監獄刑罰執行工作。
2.制定並組織實施監獄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建設。
3.依法組織對罪犯的關押和分流;接受或者轉遞對犯罪分子的申訴、控告和檢舉;審查和提請死刑緩期執行和無期徒刑罪犯的減刑;指導、檢查、監督監獄對罪犯的減刑、假釋工作。
4.部署、檢查、監督監獄,加強監獄管理,分析預測獄情、敵情,開展監獄偵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監獄穩定。指導、協調監獄與駐地公安機關和駐監武警部隊加強聯防,處置監獄內刑事騷亂、重大治安事件等重大事故。
福建監獄官方網站-監獄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