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飲費用報銷:需要附上菜單清單和用餐人員名單。發票要有參加行動或查辦案件人員的詳細名單,由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字,並註明詳細原因。
2.住宿費報銷:發票需註明參與行動或查辦案件的人員詳細名單,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名,並註明詳細原因。
3.油費報銷:發票要註明加油的車牌號,並由司機、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註明詳細原因。
4.手續費(銷毀費)報銷:必須附待處理貨物清單,清單上必須有待處理貨物的品種、數量、金額等詳細內容,發票要有經手人、搬運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並註明詳細原因。
5.配合其他單位辦理差旅費報銷:嚴格執行縣局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相關標準,並在發票上註明詳細原因。註:其他單位的員工不能享受我公司的差旅費報銷規定。
6.舉報費用報銷:舉報必須有備案表、備案報告、舉報費用審批表、收款憑證。收款憑證必須由舉報人、負責人、經辦人簽字(需三人以上),經辦人和舉報人不能為同壹人;在向舉報人支付舉報費時,舉報人必須在舉報費支付單據上簽字並按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