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的概念最早出現在65438年至0998年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英國大選1997後,工黨政府上臺,新上任的首相布萊爾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並親自主持,意圖大力推動英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他認為英國的創意產業對經濟發展非常重要,並提出要通過“英國引以為豪的高度革命性、創造性和創造力”來證明英國的實力,使英國從壹個多世紀前的“世界工廠”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