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了解前夫(或前妻)和孩子之間的壹些習慣和愛好,用同樣的愛去照顧孩子。要多註意壹些小事和細微的變化,讓他們覺得壹切還是和親生父親(母親)在場時壹樣或者比以前更好更舒服。不要有親疏之分。尊重孩子原有的好習慣。
3.註意用自己的言語、形象、習慣、愛好做繼子(女)的榜樣。要對前夫(或前妻)表示尊重,允許繼子(女)思念、悼念或探望生父(母),允許孩子與原親友交往。但如果這種交往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和家庭和睦,就要適當限制。經常和繼子(女兒)溝通。思想開放,能夠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
4.為繼子女創造優美的生活環境,為其身心健康成長提供壹切必要的條件和幫助。
即使孩子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不能接受,我們也要相信真誠壹定會打動孩子,不要因為孩子的疏遠而排斥他,這對家庭關系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