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時,右北平郡改稱北平郡,轄制不變。這是北平歷史上第壹次以行政區名稱出現。
明朝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滅元後,為了記載平定北方的功績,將元朝改名為北平。
民國十七年(1928)六月,北伐後,首都遷回南京,原京兆地方被廢。北京改名為北平特別市,後改為北平市,隸屬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
民國三十四年(1945),8月21日,入侵北京的日軍宣布投降,第十壹戰區孫連仲部接管北京,改稱北平。北平市的管轄範圍比以前的順天府、京兆、北京都要小,壹般包括整個西城區和東城區,朝陽區的大部分,海澱區的南半部,石景山區的南部,豐臺區的北半部。
擴展數據:
1949 65438+10月31日,傅與中國* * *達成和平協議,率領25萬國民黨軍隊向* * *,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北平,北平和平解放。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歷法、國歌、國旗的決議》,北平更名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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