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節在工地放假。清明節是法定假日。如無特殊情況,各單位放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日工資按月平均帶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
2.法律依據:《全國假日和紀念日》第2條。
所有公民的假期:
(1)元旦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二、用人單位應按什麽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