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XXXXXX(公司名稱)(許可證號:XXXXXX),《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XX份不慎丟失,發證日期為;XX年XX月XX日,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特此宣布無效。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營業執照並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的法律主體,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壹地壹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日期為作出許可決定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